
一、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因一方当事人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这就好比你本想买个红色的包,却错看成了蓝色,结果买了个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包,这种对合同内容等的误解而订的合同就是可撤销的。
欺诈就像故意骗对方说某个东西很好,实则不然;
胁迫是拿对方在乎的东西要挟他做不愿做的事;
乘人之危则是在对方危难时逼迫其作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这些情况下订的合同都可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如下:撤销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般应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行使撤销权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例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依法行使撤销权,一旦撤销,该合同自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需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有严格期限和法定程序要求,务必及时、正确行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可撤销合同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认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重大误解:一方因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
2.显失公平: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
3.欺诈: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一旦合同被认定可撤销,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权有行使期限限制,一般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当我们了解了因一方当事人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以及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让对方订立的合同均可撤销后,也许还会有更多疑问。比如,合同被撤销后双方的财产该如何返还?如果在可撤销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了新的纠纷该怎么处理?这些都是与可撤销合同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倘若你对这些后续问题存在困惑,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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