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检察院拘留权是如何行使的
检察院行使拘留权有严格规定。首先,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在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情形下,可以决定拘留。
其次,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由检察长决定。
再者,决定拘留后,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的拘留决定书后,应立即派员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
此外,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同时,如果需要逮捕,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检察院拘留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院拘留后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符合这些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经检察院审查同意后可予以办理。需注意的是,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三、检察院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检察院拘留适用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等情形。检察院决定的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也就是在特殊情形下,检察院拘留最长可达十七日。超过这个时间若未被逮捕,应当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检察院拘留权的行使是一个严肃且受法律严格规范的过程。在实际操作中,检察院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经法定审批程序后,才能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行使拘留权。例如,当案件存在紧急情况,不立即拘留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串供等严重后果时,检察院会果断采取拘留措施。若您对检察院拘留权的行使细节、适用情形或后续流程等还有更多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消除困惑,让您对检察院拘留权的行使有更清晰、全面的认识。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