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主体需依具体情形确定。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通常应担责。比如因误诊、手术失误等过错造成患者伤害。
若是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造成患者损害,患者可向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此外,若医务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致患者损害,由所在医疗机构担责;但如医务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医疗机构赔偿后可向其追偿。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
二、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医疗费:因诊疗支出的必要费用。
2.误工费:患者因伤误工减少的收入。
3.护理费:护理所需的费用。
4.交通费:就医及转院等产生的交通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6.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8.残疾辅助器具费:因残疾需配置的器具费用。
9.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
10.被扶养人生活费:对患者生前或残疾后扶养的人给予的生活费用。
11.死亡赔偿金:患者死亡的相关赔偿。
12.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医疗损害给患者或其家属造成精神痛苦给予的赔偿。具体赔偿需依实际情况,经法定程序认定责任后确定。
三、医疗损害的起诉期限是多少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实践中,医疗损害较为复杂,有时患者并不能及时知晓损害与医疗行为间的因果关系。若在这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探讨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我们清楚了多种情况下责任的归属。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如果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情形,即便不能直接认定其有过错,也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又或者,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责任划分会更加复杂。要是你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更多细节,比如过错的认定标准、赔偿范围的具体界定等仍有疑问,别错过了解真相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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