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房二卖如何确定生效合同
在一房二卖情形下,确定生效合同需区分不同情况。若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未交付,一般先成立的合同优先履行,先签约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房屋交付给某一方,通常认定已受领交付房屋的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的合同优先,因为房屋交付是重要的履行行为。若两份合同均未交付,但其中一份已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那么已办理登记的合同优先,因为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此外,判断合同效力时,要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等,不存在无效情形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
二、一房二卖如何赔偿损失
在一房二卖情形中,购房者可从以下方面弥补损失:若卖方将房屋卖予第三人并已过户,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解除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若房屋未过户给任何一方,先签订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若卖方构成根本违约,先签合同方也能解除合同并索赔,索赔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如已付房款利息、中介费等,间接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等。
三、一房二卖如何判决处理
一房二卖指卖方将同一房屋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法院通常按以下原则处理:
房屋归属:若一方已办理过户登记,一般认定其取得房屋所有权;均未过户,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一方优先;均未过户和占有,合同成立在先的一方优先。
合同效力:两份买卖合同若无法定无效情形,通常都有效。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惩罚赔偿:若卖方存在欺诈等恶意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确定生效合同颇为关键。一般来说,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合同会被认定生效。那么,若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的权益该如何更好地保障呢?比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购房者,是否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又或者,多个购房者都主张合同生效,该如何确定优先顺序?这些都是大家可能关心的问题。如果您对一房二卖中确定生效合同以及相关权益保障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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