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告婚姻无效终审后不能申请再审。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申请再审。因为婚姻效力是一个基于法律规定的事实判断,涉及公共利益和基本的婚姻制度秩序。一旦法院根据法定情形,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宣告婚姻无效,就意味着该婚姻自始无效,不应持续存在。再审针对的是可能存在错误的生效裁判,但婚姻效力的认定并非如此。不过,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申请再审。
二、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宣告婚姻无效有以下情形:一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该婚姻关系无效;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婚姻无效;三是未到法定婚龄,男性结婚年龄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结婚的,婚姻可被宣告无效。
婚姻无效需经法院判决,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婚姻被宣告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三、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三是未到法定婚龄,男性结婚年龄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结婚。
婚姻无效需经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请求权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范围因无效情形不同而有差异。一旦婚姻被宣告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当探讨宣告婚姻无效一审终审后不服能否申请再审时,要明确相关法律规定。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对这些部分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所以,如果您对宣告婚姻无效一审终审的结果有异议,尤其是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相关的问题,不确定自己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别错过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梳理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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