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诈骗罪酌定减轻情节是什么
诈骗罪酌定减轻情节,是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比如犯罪动机,若出于生活所迫、治病急需等较情有可原的动机实施诈骗,可能酌定减轻。犯罪手段,手段相对温和、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酌情考量。犯罪后的表现也很关键,如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赃退赔等,能体现其悔罪态度,有利于酌定减轻处罚。还有社会影响,如果诈骗行为虽构成犯罪,但未对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冲击、未引发恶劣社会反响,也可能作为酌定减轻情节予以考虑。但最终是否能酌定减轻处罚,需综合全案情况,由司法机关依职权审慎判定。
二、诈骗罪酌定从轻处罚情形有哪些
根据司法实践,诈骗罪酌定从轻处罚情形如下:
一是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退赃、退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这体现其有悔罪表现,降低了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
二是取得被害人谅解。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获得谅解书,法院量刑时会考虑从轻处罚。
三是坦白交代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可酌情从宽。
四是初犯、偶犯。相较于惯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可从轻处罚。
五是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危害后果相对较轻。如因生活困难实施诈骗,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量刑时可酌情从轻。
三、诈骗罪具有哪些法定从轻处罚情形
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罪法定从轻处罚情形如下:一是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从轻处罚;二是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从轻处罚;三是未成年人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四是从犯,在诈骗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五是坦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诈骗罪行的,可从轻处罚;六是积极退赃退赔,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退赔,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处罚。
当探讨诈骗罪酌定减轻情节是什么时,除了已了解的相关情节,还有一些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具有酌定减轻情节后,量刑会如何具体调整,这涉及到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法定刑以下进行判决的尺度把握。另外,存在酌定减轻情节时,对犯罪嫌疑人的缓刑适用有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与诈骗罪酌定减轻情节紧密相关的内容。如果您对诈骗罪酌定减轻情节的具体应用、量刑调整以及缓刑适用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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