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拘留后若不被公诉,可能有以下情况及处理方式:
首先,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可能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释放。
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若对不公诉决定不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二、刑事拘留不公诉当事人权益如何保障
若刑事拘留后决定不公诉,当事人权益可通过以下途径保障:一是要求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公诉的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二是申请国家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违法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有权申请,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当事人可在侵权行为确认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三是消除影响,若因该拘留导致当事人名誉受损,可要求办案机关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三、刑事拘留不公诉后国家赔偿该如何申请
被刑事拘留后未被公诉,受害人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国家赔偿:首先,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需载明受害人信息、具体赔偿要求、事实和理由等。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决定。若决定赔偿,会制作赔偿决定书并在十日内送达;若决定不予赔偿,也会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决定或受害人对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可自期限届满或收到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当面对刑事拘留不公诉的情况时,除了本身的处理结果,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不公诉后扣押的财物该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如果是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及时返还给当事人。另外,被刑事拘留不公诉后是否会有案底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通常未经法院判决有罪,不会留下刑事案底,但可能会有相关记录。若你对刑事拘留不公诉带来的财物处理、案底影响等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其中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别错过获取精准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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