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非吸罪名咋认定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吸)依据《刑法》第176条认定。同时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非法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二是公开性,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四是社会性,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实践中,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非法吸收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在100万元以上;个人对象30人以上,单位150人以上;造成个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等。
二、非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对象150人以上、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等情形,属数额特别巨大。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三、非吸罪从犯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犯应在主犯量刑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确定从犯量刑时,先依据吸收存款数额、造成损失等确定主犯量刑幅度。然后结合从犯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如参与程度、对犯罪结果的影响等,综合判断从轻、减轻的程度。若从犯作用极小,也可免除处罚。
当我们探讨非吸罪名咋认定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认定非吸罪名后,涉案财物的处置是一个关键问题,通常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人,但具体操作有严格规定。此外,单位犯非吸罪和个人犯非吸罪在量刑和责任承担上也存在差异。如果你对非吸罪名认定后的财物处置、单位与个人犯罪的区别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还想进一步了解非吸犯罪的其他法律细节,不要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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