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押物可能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若第三人符合上述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即使抵押物的转让存在无权处分情况,第三人也可善意取得。比如,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受让人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法定交付或登记手续,此时受让人能善意取得。
二、抵押物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是否受法律保护
抵押物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当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即便抵押人无处分权,第三人也能取得抵押物所有权。此时,抵押权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可要求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抵押物被强制执行时善意第三人权益受保护吗
抵押物被强制执行时,善意第三人权益通常受保护。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若第三人在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的情况下取得抵押物,其权益应依法维护。
比如在抵押物为动产时,第三人善意取得该动产,即便抵押物被强制执行,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完整所有权,执行法院不得随意追及。若抵押物为不动产,第三人已完成产权登记,也能对抗强制执行。但如果第三人虽为善意,却未完成法定手续,如未办理过户登记等,其权益可能难以得到完全保护。在强制执行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各方因素,平衡抵押权人与善意第三人的权益。
当探讨抵押物能否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第三人善意取得了抵押物,原抵押人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呢?原抵押人可能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另外,在判断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时,对于“善意”的认定标准在实践中也较为复杂,涉及第三人是否知晓抵押物的权利瑕疵等情况。如果你对抵押物善意取得后的权益保障、“善意”认定标准等问题存在疑问,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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