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被忽悠签认罪认罚怎么处理
若被忽悠签认罪认罚,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应尽快向办案机关提出异议,表明自己签署认罪认罚并非基于真实意愿,是受到误导、欺骗等。
若处于侦查阶段,可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反映。同时,要积极收集能证明被忽悠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办案机关会对提出的异议及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若经查实确实存在被忽悠的情况,会重新考量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依法作出相应处理,比如重新进行协商、调整量刑建议等,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公正、合法进行。
二、被忽悠签认罪认罚后能否撤销
被忽悠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一般可撤销。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能证明是被忽悠签的,并非出于自愿,可向司法机关提出撤销申请。
当事人需提供相应证据,如被威胁、欺骗的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认罪认罚违背真实意愿。司法机关经审查,若确认非自愿,会撤销认罪认罚具结书,重新按正常程序审理案件。
三、被诱导签认罪认罚书可依法撤销吗
若能证明被诱导签订认罪认罚书,可依法撤销。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前提是“自愿”。
若存在威胁、引诱等情形,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所签认罪认罚书的基础就不合法。当事人可在法院审理阶段向法官提出,说明被诱导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如录音、证人证言等。法院经审查,若认定认罪认罚非自愿,会撤销该认罪认罚具结书,重新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
当面临被忽悠签认罪认罚的情况,除了要考虑怎么处理,还需知晓后续可能面临的状况。若已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续在庭审中翻供,可能会影响最终量刑。而且一旦被认定是恶意翻供,司法机关可能会撤销之前的从宽量刑建议。此外,这种情况还可能影响司法机关对当事人悔罪态度的判断。如果你正遭遇被忽悠签认罪认罚的难题,或者对后续庭审、量刑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持续,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和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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