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和解时对方不履行,一般不算拒执罪。
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执行和解是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协议,它改变了原执行依据的内容,在性质上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不过,如果在执行和解过程中,一方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且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拒执罪。所以,执行和解对方不履行通常按违约处理,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若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则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执行和解后对方不履行构成拒执罪吗
执行和解后对方不履行不一定构成拒执罪。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若执行和解后,对方仅是因客观原因(如突发重大疾病、企业遭遇不可抗力经营困难等)导致暂时无法履行和解协议,一般不构成拒执罪。但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却故意不履行,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或者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等,则可能构成拒执罪。此时,权利人可向法院反映情况,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执行和解不履行,还有哪些法律责任要担
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起诉。
若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会依职权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同时,被执行人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受限。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选择起诉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审理后会根据判决结果执行,不履行新判决同样面临强制执行及相关法律后果。
当我们探讨执行和解时对方不履行算不算拒执罪这个问题时,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疑问。比如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后,原生效法律文书是否还能恢复执行,以及恢复执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另外,若对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除了考虑是否构成拒执罪,还有哪些有效的法律途径可以保障自身权益。这些问题在实际法律事务中都至关重要。如果您对执行和解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续处理方式等还有更多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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