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要明确房产归属。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以其个人财产还贷,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
若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通常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一般是用共同还贷本息除以房屋总价款(购房款加贷款本息),再乘以房屋现值,得出的数额就是应补偿给对方的金额。
比如,购房款100万,贷款200万,共同还贷50万,房屋现值500万。则补偿数额为50÷(100+200)×500=83.33万左右。具体分割需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律规定和证据确定。
二、离婚时,一直由外婆带的孩子归谁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定。一直由外婆带只是其中一个考量点。
首先会看孩子年龄,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八周岁以上会尊重孩子意愿。
其次,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也很关键,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外婆带孩子这一情况,若能证明外婆协助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可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但最终抚养权归属要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判定。若母亲一方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条件且能给孩子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即便孩子一直由外婆带,抚养权也可能归母亲。反之,父亲一方具备明显优势,也可能获得抚养权。总之,需全面衡量各种因素。
三、离婚时,一年前转移财产该怎么算
离婚时发现一方在一年前转移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若你是未转移财产一方,首先要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合同等。然后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交这些证据,请求法院对转移的财产进行分割,并主张对转移财产方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一年前转移财产的,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探讨离婚时,一方还房贷的房产如何分割这一问题,实际上还有相关情况需了解。比如若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并独自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如何补偿;又或者一方还贷过程中,另一方虽未直接参与还贷但对家庭有其他贡献,这种情况下房产分割是否会有不同考量。毕竟离婚房产分割涉及诸多细节与法律规定。若你在离婚房产分割上还有更多疑问,比如补偿计算方式、特殊情况处理等,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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