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诈骗罪成立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成立条件如下:
主观方面:须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意图通过诈骗行为获取他人财物归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
客观方面:
虚构事实:编造虚假情况,欺骗对方。
隐瞒真相:掩盖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
实施诈骗行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标准方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可依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达到相应数额标准且符合上述成立条件,诈骗罪即成立。
二、诈骗罪成立证据材料有什么
诈骗罪成立的证据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类:
物证、书证:如诈骗使用的工具、合同、票据、信件等,能直接或间接证明诈骗行为存在。
证人证言:了解诈骗过程的证人所提供的陈述,可证实诈骗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等。
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对遭受诈骗经过的描述,是认定诈骗事实的重要依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其关于犯罪行为的供认或对指控的反驳,但需结合其他证据审查。
鉴定意见:如司法会计鉴定、笔迹鉴定等,能为认定诈骗金额、伪造文件等提供科学依据。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监控录像、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可直观反映诈骗行为和资金流向。
证据需形成完整证据链,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才能认定诈骗罪成立。
三、诈骗罪成立数额怎么认定
诈骗罪成立数额认定依不同情形而定。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在具体案件中,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诈骗手段、危害后果、是否退赃退赔等情节,准确认定犯罪数额,以确定量刑幅度。例如,多次诈骗未经处理的,诈骗数额累计计算。若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标准可适当降低。
当探讨诈骗罪成立条件和标准是什么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诈骗罪成立后,犯罪人需承担怎样的退赔责任,这不仅涉及到返还被害人的财物,还可能包括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另外,不同数额的诈骗金额在量刑上有很大差异,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对应的刑罚截然不同。如果你对诈骗罪的退赔范围、量刑细节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准确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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