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资料到了检察院多久可以去法院
一般情况下,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的时间并无固定期限。检察院需在法定审查起诉期限内作出决定,通常为1个月至1个半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会在受理后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作出判决。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具体到每个案件,时间会因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二、案件资料到检察院后多久移送法院审理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若出现改变管辖的情况,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案件资料移送检察院后不起诉还会送法院吗
案件资料移送检察院后若不起诉,不会送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决定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一旦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程序即终结,案件不会再移送法院审判。不过,被害人若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对于酌定不起诉,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检察院申诉。
在探讨资料到了检察院多久可以去法院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资料移送法院后,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审理期限是怎样规定呢。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若你对案件移送和审理时间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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