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侵权诉讼时效一般适用《民法典》规定的三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另外,《海商法》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长为六年。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同时,诉讼时效也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而中断。
二、特殊侵权诉讼时效中断后如何计算
特殊侵权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依据《民法典》规定,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之一,诉讼时效中断。例如在环境污染等特殊侵权纠纷里,若权利人在原诉讼时效期间内曾向义务人主张赔偿,此时诉讼时效中断。当该主张行为发生时,之前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从主张行为完成开始,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所以特殊侵权中,一旦出现中断事由,要密切关注重新计算的时效,在新的时效期内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三、特殊侵权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起算有何规定
依据《民法典》,特殊侵权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起算,自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例如,在环境污染等特殊侵权中,若受害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期间与原诉讼时效期间相同。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侵权如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同样适用此规则。这保障权利人在中断事由消除后,有足够时间主张权利。
当探讨特殊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时,除了知晓具体的时效时长,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诉讼时效内,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至关重要,若证据不足可能影响最终的诉讼结果。另外,特殊侵权的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这会对实际可提起诉讼的时间产生影响。要是您在特殊侵权诉讼方面,对证据收集、时效中止中断等问题存在疑惑,不要让问题一直困扰您。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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