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轻罪认罪认罚的案件,通常有以下处理方式。
程序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依法从简从快办理。基层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一般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在十日内审结;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一般为二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实体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在量刑时也会考虑认罪认罚情节,依法从轻处罚。不过从宽并非无原则,要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综合考量。
二、轻罪认罪认罚从宽幅度如何确定
认罪认罚从宽幅度需综合多因素确定。对于轻罪,首先看犯罪性质与情节,若犯罪危害小、情节轻,从宽幅度可大。同时考量认罪认罚阶段,侦查阶段就认罪认罚,比在审判阶段才认罪认罚,从宽幅度更大。还要参考悔罪表现,如积极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等情形,可增加从宽度。实践中,法院会按量刑指导意见,在基准刑基础上确定从宽比例。一般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比例相对高,如减少基准刑30%;审查起诉阶段可减少20%;审判阶段可减少10%。最终从宽幅度由司法机关依据全案情况依法确定。
三、轻罪认罪认罚后量刑从宽的上限如何定
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轻罪认罪认罚后量刑从宽的具体上限。实践中,需综合多因素考量。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从宽幅度要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结合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作出。一般而言,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幅度通常应大于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对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特别是初犯、偶犯,从宽幅度可大一些;反之则应从严把握从宽幅度。最终量刑要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实现司法公正。
当探讨轻罪认罪认罚会怎样处理时,除了已明确的处理方式,还存在一些相关拓展问题。比如认罪认罚后此案例对未来犯罪可能产生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此前的认罪认罚经历可能在后续涉及法律问题时被纳入考量。另外,轻罪认罪认罚后是否还能进行申诉也是大家关注的点,通常情况下虽有申诉权利,但流程和条件较为复杂。若你对轻罪认罪认罚的后续影响、申诉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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