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不用争房产的情况有哪些
一般而言,存在以下几种离婚不用争房产的情况:
首先,若房产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且产权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其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依据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无需争。
再者,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归各自所有,且办理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的,离婚时也无需就房产分割产生争议。
最后,如果房产是他人明确赠与一方的,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该方,那么这部分房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需争。
二、离婚哪些情形下不用争子女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以下情形通常不用争子女抚养权:一是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归属协商一致,都同意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二是一方存在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极大,无需过多争执。三是子女已满八周岁,明确表示愿意跟随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法院一般会尊重子女意愿。
三、离婚哪种情况可直接获得子女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一方可优先直接获得子女抚养权: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不宜抚养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可予优先考虑。
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法院也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探讨离婚不用争房产的情况有哪些时,除了已知的情况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未进行产权变更,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需争夺。另外,若房产是一方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的,且有相关赠与协议,离婚时也不存在争房产的问题。财产分割往往涉及诸多复杂细节,若你对离婚房产分割的其他情况,如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产权归属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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