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欠款人同时欠银行和个人钱咋办
当欠款人同时欠银行和个人钱时,需根据债务性质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若银行债务有抵押物,银行可行使抵押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对于无担保的债务,银行和个人均为普通债权人。在欠款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若进入破产程序,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若欠款人未进入破产程序,各债权人可独立通过诉讼追讨。债权人应及时收集证据起诉,拿到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若发现欠款人有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行为,可通过行使撤销权等方式维护权益。同时,债权人之间应避免恶意竞争,依法依规按程序主张债权。
二、欠款人欠银行和个人钱,偿债顺序怎样定
一般情况下,欠款人同时欠银行和个人钱时,偿债顺序按以下规则确定。
若有担保债权,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受偿,如银行或个人的债权设有抵押物、质押物等担保,该担保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
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若银行和个人的债权均无担保,所有债权人地位平等,按各自债权占总债权的比例获得清偿。
若进入破产程序,需遵循《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银行和个人的普通债权在此阶段按比例受偿。
三、欠款人偿债时银行与个人债权顺序咋定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当欠款人偿债时,银行与个人债权的清偿顺序需区分不同情形。若都没有担保物权,按债权比例清偿;若有担保物权,有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银行和个人的债权若都有抵押、质押等担保,按登记先后确定受偿顺序;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若部分债权有担保,部分无担保,有担保债权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在破产程序中,清偿也有法定顺序,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优先,然后依次是职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若银行和个人对特定财产有担保权,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
当面临欠款人同时欠银行和个人钱咋办的问题时,除了前面提到的基本处理方式,还有一些拓展情况需要关注。比如在执行还款顺序上,银行的债权往往可能有优先受偿的情况,像有抵押物的银行贷款。而个人债务方面,如果没有担保等特殊情况,在欠款人资产有限时可能面临受偿比例降低的风险。并且,欠款人可能会因同时背负多项债务而产生还款压力,从而出现逃避还款等情况。要是你对欠款人债务偿还顺序、自身债权保障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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