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起诉几次能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首次起诉离婚,若能证明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不存在这些情形,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之后,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可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状况。若经审理认定感情已破裂,即便对方不同意,也可能判决离婚,但这并非绝对,仍需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二、多次起诉离婚未判离法律依据何在
多次起诉离婚未判离,主要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多次起诉但证据不充分,比如虽称分居但无分居证据,或仅以双方争吵等普通矛盾起诉,无法认定感情破裂,法院就可能不判离。不过,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多次起诉离婚未判离后续维权途径有哪些
若多次起诉离婚未判离,后续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继续收集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协议、对方家暴报警记录、出轨聊天记录等,在有新证据后再次起诉,根据《民法典》,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是尝试调解,可请求有关部门,如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介入调解,若调解成功达成离婚协议,可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不成功,调解记录和过程也可作为感情破裂证据。三是若认为法院判决有误,可在规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需有合理上诉理由和相关证据支持。
当探讨最多起诉几次能离婚时,除了起诉次数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起诉离婚期间财产如何保全,这能防止一方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隐匿财产,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若有子女,起诉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也是关键,法院通常会根据子女意愿、双方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如果您对起诉离婚的次数、财产保全、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