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一方不能看孩子,仍需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产生,目的是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所需。
而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享有的权利。不能看孩子可能是探望权受阻,但不能因此而拒绝支付抚养费。若遇到探望权行使障碍,可与直接抚养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不能以无法行使探望权为由,来对抗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二、离婚后不能生育孩子归谁
离婚时,不能生育一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上有一定优势,但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决。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会优先考虑不能生育一方的抚养要求,但需结合双方抚养条件和能力。比如,要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道德品质等,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若不能生育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法院也可能不将抚养权判给该方。所以,不能生育只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并非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唯一条件。
三、离婚后不能与孩子一起怎么办
离婚后无法与孩子共同生活,可通过行使探望权来增加与孩子相处的机会。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若对方拒绝协助行使探望权,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明确探望的时间、方式等细节,以书面协议确定下来。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拒不执行,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对方配合,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此外,若出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待该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探望。
当探讨离婚后不能看孩子是否要给抚养费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即便无法探视孩子,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因为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是保障孩子生活和成长的经济支持。另外,若一方以阻碍探视权来对抗抚养费支付,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若无法行使探视权,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若你对离婚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探视权的具体争取方式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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