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院决定逮捕的批准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院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决定逮捕后,法院会将逮捕决定书等相关材料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接到法院的逮捕决定书后,应立即执行逮捕,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法院。
若未能执行逮捕,公安机关应将原因书面通知法院。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此外,法院对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如下: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会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审阅案卷材料、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
对于重大案件或疑难案件,会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经审查,若符合逮捕条件,检察院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若不符合,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捕理由。
公安机关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若公安机关对不批捕决定有异议,可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三、检察院批准逮捕需什么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批准逮捕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且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结合已有证据判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当我们探讨法院决定逮捕的批准程序是怎样的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了解。比如,法院决定逮捕后执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在执行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等。另外,若法院决定逮捕后,发现存在证据不足等情况,后续的撤销或变更程序又是如何开展的。如果你对法院决定逮捕批准程序的详细细节仍有疑问,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也存在困惑,想要深入知晓相关法律要点,那就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立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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