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男女订婚有没有法律效力
在中国,男女订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订婚只是一种民间习俗行为,并非法律规定的结婚必经程序。从法律层面看,订婚协议或约定通常不能强制履行。比如,一方悔婚,另一方不能基于订婚的约定要求其必须结婚。在财产方面,订婚时若有彩礼等财物往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对于订婚相关的财物,在特定情形下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订婚本身不产生如婚姻那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订婚期间财产纠纷法律如何判定
订婚并非法定程序,订婚期间财产纠纷一般按赠与、借贷等关系判定。若为彩礼,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以离婚为条件),给付方请求返还,法院应支持。若为恋爱期间赠与财产,小额日常消费赠与属一般赠与,交付后不能要求返还;大额转账、贵重物品等,若以结婚为目的,可视为附条件赠与,未结婚可要求返还;若能证明是借贷,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偿还。
三、订婚期间赠与财物法律上能否要回
订婚期间赠与财物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若为基于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支持。
若财物属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如日常小额礼物、开销,通常视为赠与完成,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但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房产、车辆等,可视为附条件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
在探讨男女订婚有没有法律效力的同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虽然订婚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但订婚过程中往往涉及彩礼问题。若双方最终未结婚,彩礼的退还问题就变得复杂。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下,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另外,订婚期间双方可能会有一些财产赠与行为,这些赠与在法律上是否可以撤销也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您对订婚的法律问题,如彩礼退还、财产赠与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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