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当第二顺序继承人死亡要怎么做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第二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中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该兄弟姐妹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祖父母外祖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发生代位继承。若第二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且其未放弃继承的,由该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需注意,只有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权参与遗产分配。处理时应先确认继承顺序及死亡时间节点,再依据代位继承或转继承规则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二、当第二顺序继承人无人时要怎么做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若第二顺序继承人无人,且也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处理方式如下: 若被继承人生前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办理。 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若既无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三、当第二顺序继承人都不在时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及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不存在,且无合法有效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时,该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依据《民法典》第1160条,此类遗产的处理规则为: 1.若死者生前为非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2.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需注意:现行法律未支持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仅第一顺序中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故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缺位时,一般不产生代位继承情形。 综上,无人继承遗产的最终归属需结合死者生前身份确定,核心依据为《民法典》第1160条。
当我们探讨当第二顺序继承人死亡要怎么做时,其实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第二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通常其无法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会依法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若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就可能发生转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会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情况复杂多变,若你对第二顺序继承人死亡后的继承流程、转继承的具体手续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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