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窃罪认定需主客观相统一。主观上,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对财物的占有权,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并且具有排除他人占有、将财物据为己有的目的。这种故意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数额较大、多次盗窃等是不同的入罪标准,满足其一即可构成盗窃罪客观要件。
二、盗窃罪认定的金额标准是多少
盗窃罪认定金额标准分三档。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该标准并非绝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同时,即便未达上述标准,但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也构成盗窃罪。
三、盗窃罪认定数额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认定数额标准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
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级高级法院、检察院可依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批准。
此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无需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也构成盗窃罪。
在探讨盗窃罪认定的主观故意和客观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判定标准,这在司法实践中至关重要,不同的判定结果会影响量刑。另外,盗窃罪中数额特别巨大财物的认定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也是大家较为关心的。因为这些问题会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最终承担的法律后果。如果您对盗窃罪认定的主观故意和客观方面仍有疑问,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困惑,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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