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受家暴且未获赔偿起诉离婚,可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收集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用以证明家暴事实。其次,准备起诉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等,起诉状中应明确诉讼请求,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张损害赔偿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材料,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中,要充分展示家暴证据,阐述自己的主张。若证据能证明家暴,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二、家暴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证据
家暴起诉离婚需准备以下核心证据:
1.官方记录类:公安机关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若施暴方被处罚);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的接访或调解记录。
2.伤情证明类: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检查报告;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书(轻伤及以上更具证明力)。
3.自认类证据:施暴方出具的保证书、悔过书、承诺书(需明确承认家暴事实);双方关于家暴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对方承认施暴的内容)。
4.视听资料类:家暴发生时的录音、录像(需清晰反映施暴行为及主体);事后拍摄的伤情照片、视频。
5.证人证言类:邻居、亲友等目击家暴发生的证人证言;护理人员、心理咨询师等知晓情况的专业人员证言。
需注意证据的合法性与关联性,建议尽早固定证据(如及时报警、就医),形成完整证据链以证明家暴的持续性或严重性,满足《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离婚法定事由。
三、家暴起诉离婚是否能一次判离
家暴起诉离婚,法院有可能一次判离。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标准。实施家庭暴力属于认定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
若原告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存在家暴行为,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法院经调解无效,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而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若证据不充分,无法让法院确信存在家暴及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一次判离。当事人可在判决不准离婚的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通常较大。
当面临家暴没有赔偿怎么起诉离婚的问题时,除了起诉离婚本身,还需关注家暴证据的持续收集以及后续可能涉及的子女抚养权问题。若在起诉过程中证据不足,可能影响离婚判决和赔偿诉求。另外,若有子女,家暴情况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有重要影响。法律倾向于将子女判给更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家暴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处于劣势。如果您在起诉离婚的流程、证据收集、子女抚养权争取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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