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诈骗认定范围具体指什么
合同诈骗认定范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主体上,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行为表现上,根据《刑法》规定,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如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等。 从主观方面看,需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行为人意图永久地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标准上,一般以数额较大作为追诉起点,不同地区可能因经济发展水平略有差异。符合上述条件,就可能被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要承担相应刑事法律责任。
二、合同诈骗认定数额有差异该如何处理
当合同诈骗认定数额有差异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应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文本、付款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确定真实的诈骗数额。证据是认定数额的关键,需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若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可向侦查机关提出异议,提供新证据,要求重新核实数额。侦查机关会根据新情况重新调查。 到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可向检察院、法院提出数额认定有误的意见。检察院在审查时会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法院在审判中,会组织控辩双方对数额认定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准确认定数额。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当事人还可通过上诉等途径救济。
三、合同诈骗认定情形中不包含什么内容
合同诈骗认定情形不包含正常的合同履行瑕疵或商业风险。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犯罪行为。 而正常的合同履行瑕疵,如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交付货物有轻微质量问题、交付时间稍有延迟等,当事人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故意,只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一定失误或困难,不构成合同诈骗。商业风险也不在认定范围内,像市场行情变化、决策失误等导致一方履约困难甚至无法履约,这是商业活动中固有的不确定性造成的,并非诈骗行为。总之,缺乏非法占有目的以及非因欺诈手段获取财物的情形,都不属于合同诈骗认定范畴。
当我们探讨合同诈骗认定范围具体指什么时,除了明确的认定范围界定,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合同诈骗既遂与未遂的区分,这在量刑和责任判定上有很大不同。而且,合同诈骗涉及的金额计算方式也很关键,不同的金额标准对应着不同的处罚力度。若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疑似合同诈骗的情况,对其认定细节、既遂未遂判断或者金额计算存在疑问,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为你在合同事务中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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