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基本信息
沈启亮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知识基础。他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5402,服务地区主要是宿迁。目前就职于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律所具体地址为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君玺国际广场15楼。他不仅是该律所的高级合伙人,还担任党支部书记一职,在律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职务任职
沈启亮律师在法律及其他领域担任着多项社会职务。他是宿迁市国资委首批专家库成员,为国资管理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他还是宿迁市律师协会理事,积极参与律协事务,推动当地律师行业的发展。在省级律协层面,他担任江苏省律协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展现了在证券期货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此外,他还担任宿迁市交通集团外部董事,为企业的决策和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值得一提的是,他还是宿迁市作家协会会员,体现了其在文学创作方面的素养。他还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法律顾问、某区及县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和重要企业保驾护航。
专业资质与荣誉
沈启亮律师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在其执业生涯中,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案件代理效果,获得了众多荣誉。他先后被宿迁市律师行业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被宿城区区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首批两新组织高级党务工作者;还荣获江苏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这些荣誉的获得,是对他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的高度认可。
执业经验与案件数量
沈启亮律师执业年限较长,经验丰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3000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如此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他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积淀。近年来,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强奸罪、猥亵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信息罪及各类毒品犯罪和故意伤害等侵权犯罪。
某公司领导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在某公司领导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沈启亮律师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技能。他接手案件后,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核,精准梳理证据链。通过深入研究,他发现了案件中的关键程序瑕疵。在后续的辩护过程中,他凭借对该瑕疵的准确把握,向检察院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建议,将量刑建议调整为十年以下。在法庭审判阶段,法院也支持了检察院调整后的量刑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
沈启亮律师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也有突出表现,他是全市第一个维护妇女权益的人身保护令的承办律师,以及全市第一个维护儿童权益的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承办律师。在这些案件中,他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某销售伪劣商品案
对于某销售伪劣商品案,沈启亮律师采取了多方面的辩护策略。他积极为当事人提供立功线索,同时对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他通过收集相关资料和专业意见,论证了司法鉴定方式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他有理有据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部分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处理。
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犯罪认定案
在某故意伤害罪案件的法院审判阶段,沈启亮律师凭借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构成犯罪的认定结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仔细审查案件细节,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通过与法院的沟通和辩护,他向法庭阐述了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行为的合理性。最终,法院认定当事人不构成犯罪,保留了相关人员的公职,避免了其被开除的后果。
某间歇性精神病人强奸罪案
在某间歇性精神病人强奸罪案中,沈启亮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他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一系列工作。他首先积极梳理案情,对案件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了解。然后,他前往案发现场进行调查走访,调取现场监控,获取了关键的证据线索。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他多次指出案情认定存在的瑕疵,并提出进行精神能力鉴定的申请。通过精神能力鉴定,排除了部分证据的有效性。最终,他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故意伤害案
这起案件是一起由被害人酒后挑衅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沈XX(男,20XX年出生)在饭店内遭被害人徐XX无故扇打耳光,双方发生口角。随后,沈XX指使他人取来菜刀,并在徐XX路边摔倒时,持刀砍击其头部,致其构成轻伤二级。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沈XX提起公诉,被告人沈XX面临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实刑的严峻形势。
沈启亮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全面而细致的工作。他深入剖析案情,精准定位案件突破口,确立了以“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和“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为两大核心的辩护策略。在诉讼过程中,他主动作为,积极搭建沟通桥梁,耐心引导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进行有效沟通,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为适用缓刑创造了关键条件。他还全面搜集并梳理了对被告人有利的所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包括被害人先行挑衅的过错事实、被告人未成年的特殊身份、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以及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在法庭审理阶段,沈启亮律师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地向法庭陈述了上述所有从宽情节,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有力地论证了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沈启亮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被告人沈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综合考虑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以及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等多重从宽处罚情节,决定对其适用缓刑。被告人沈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一结果成功化解了当事人可能面临的五年实刑危机。在本案中,沈启亮律师精准定位,逆转危局,将辩护方向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出击;积极化解矛盾,创造了适用缓刑的关键条件;其专业论证直接影响了裁判结果,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业理念与特点
沈启亮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他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在复杂案件中,他敢于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相结合的方式,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他以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视野,洞悉案件背后的深层逻辑,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敢于坚持己见,以缜密的思维梳理证据迷宫,运用大胆的法律策略破局,是当事人值得托付的强力辩护人。同时,他还是宿迁市电视台《万家学法》特邀律师,体现了他在法律普及方面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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