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核心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未明确归一方的财产,原则上为共同财产。 具体包括: 1.劳动性收入: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经营性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含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实际取得或已明确可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受赠财产:遗嘱/赠与合同未确定仅归一方的; 5.其他:住房补贴、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核心规则:“共签共认+家庭日常需要+债权人举证”三层逻辑。 1.共意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如口头/书面确认)的债务; 2.家事代理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如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 3.债权人举证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债权人需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意,否则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提示:区分共同财产/债务的关键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及“是否为共同利益”,建议通过书面约定明确财产归属,避免纠纷。
二、夫妻共同财产可不可以只给一方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归一方所有,具体分两种情形: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双方可签订书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将全部或部分共同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需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完全自愿,无欺诈、胁迫; 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得恶意逃避债务); 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 2.离婚时 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财产分割优先遵循协议处理,只要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子女、债权人等第三方权益,法院通常予以认可。 注意风险 若约定是为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如转移财产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第538-539条主张撤销该约定,恢复财产原状以清偿债务。 综上,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需基于双方合法、自愿的书面约定,且不损害第三人利益。建议签订协议时咨询律师,确保法律效力。
三、夫妻共同财产包含离婚补偿金吗
离婚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补偿金是在婚姻关系解除时,一方因法定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害,而给予对方的赔偿。它是对无过错方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专属于受补偿方。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离婚补偿金是基于离婚这一特定事件,对一方损害的弥补,并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创造或获得。因此,离婚补偿金应认定为受补偿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来认定后,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离婚时,对于已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如何承担偿还责任呢?一般情况下是共同偿还,但具体比例可能因情况而异。另外,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分配的。这些问题在实践中较为常见,也容易引发纠纷。如果您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认定及相关后续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