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7
浏览10w+
李阳律师
李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50人
专家导读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ArticleTitle}

现如今,大家如果要出门去远方的话,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非常多的。并且我国对于交通建设也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和修正过程当中,国家也是想尽量的为人民提供一个更好的交通渠道。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总是有一些违法分子对我国的交通设施进行破坏,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航只、航空器 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实际上的倾覆与毁坏结果并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可能发 生的后果;另一种是已经发生的后果。只要造成两种后果之中的任何一种后果,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果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不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 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则不构成本罪。

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 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 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图谋隐害,嫁祸于人,贪财图利等。这些 不同的个人动机对构成本罪并无影响。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如何处罚、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上述资料中,小编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了,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的问题。破坏交通设施罪主要是指故意破坏我国的基础交通公共设施,对大家的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如果行为人主观意识上,对我国的基础交通设施进行破坏,我国法律会根据后果的轻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不同的惩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4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6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4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
破坏交通设施罪也包括过失犯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如果是过失犯罪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则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破坏交通设施罪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30浏览 2024-10-27
什么是指破坏交通设施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br/>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br/>在司法实践中,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交通设施(如盗窃铁轨上的枕木,偷割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缆,从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的电气设备上偷拆电子元件等),从而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与盗窃罪容易混淆。<br/>两者虽然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财物,但前者盗窃的不是一般公共财物,而是正在使用中关系到交通运输安全的设施,这种盗窃行为,不仅侵犯财产关系,而且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同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者毁坏的危险大多采取放任态度,即表现为间接故意。<br/>因此,这种行为既是盗窃罪,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应当按一个重罪即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判刑。而盗窃罪窃取的是一般公私财物,或者盗窃未投入使用的交通设备,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其侵犯的客体只是公私财产权利,因此,与上述以盗窃交通设施为目的而构成的破坏交通设施罪,有本质区别。
460浏览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
有三种情形: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浏览 2024-09-25
什么是公安部门,破坏破坏电力设施,破坏电力设施罪
[律师回复] 破坏以下设备,就应该立案。根据本法第119条第1款)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   (二)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三)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九条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  延伸距离如下:  l——10千伏5米  23——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力设备。行为人即使盗走其中架设好的部分的电线,也不致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其行为应以盗窃定性。  2.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而暂停供电的线路,仍应认为是正在使用的线路。行为人偷割这类线路中的电线,如果构成犯罪,应按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偷割已经安装完毕,但还未供电的电力线路的行为,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偷割的是未正式交付电力部门使用的线路,应按盗窃案件处理。如果行为人明知线路已交付电力部门使用而偷割电线的,应定为破坏电力设备罪。
351浏览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与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的区别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与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破坏通讯设施罪法条
破坏通讯设施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该罪的立案标准有三:一是行为人有故意破坏了通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二是遭受破坏的通讯设施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设施;三是该行为达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因为剪断自己家的电话线和剪断社区信号接收器的线路所造成的危害是不一样的,故而对该行为在刑法上的评价亦不相同。
22浏览 2024-09-04
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坏缆车不是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br/>(1)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等交通工具,非刑法条文所规定的其他交通工具,如自行车、马车等,不在此列。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包括正在行驶、飞行或航运中的交通工具和停靠在车站、码头、机场待用的交通工具。但停放在工厂港坞内正在修理或保管之中的交通工具,不在此范围。破坏不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只能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br/>(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已经或足以造成交通工具的倾覆和毁坏的行为。倾覆就是使火车、汽车、电车翻车,火车出轨,船只翻沉,飞机坠毁等等。毁坏就是使交通工具完全毁坏或者受到严重破坏,如采用放火、爆炸、拆毁重要部件等方法,使交通工具丧失正常运转功能,无法安全行使。但如果所破坏的是交通工具的非重要设备,扣门窗、桌椅等,则不构成本罪。倾覆、毁坏危险是指这种行为具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但尚未造成倾覆、毁坏的严重后果。<br/>(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犯罪动机不同,不影响定罪。但如果是以反为目的而破坏交通工具的,按反破坏罪论处。<br/>(4)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84浏览
如何理解“破坏交通设施罪”中的“破坏”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如何理解“破坏交通设施罪”中的“破坏”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破坏铁路交通设施罪
破坏铁路交通设施并不单独构成犯罪,按破坏交通设施罪处理。1、破坏交通设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或者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现实化,而造成严重后果,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3浏览 2024-10-08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几年?
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同时要求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破坏交通设施罪法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6浏览 2024-10-25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1****979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77****507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922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