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非吸案件中财务人员要担什么责任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称“非吸罪”)案件中,财务人员的责任需结合其主观认知与客观行为综合判断,核心在于是否构成犯罪及责任层级:
一、构成犯罪的核心要件
根据《刑法》第17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财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是:
1.主观明知:明知单位/个人从事非吸活动(如吸收公众资金、承诺保本付息等);
2.客观参与:实施了与非吸直接关联的行为,如归集资金、记账统计、发放本息、制作虚假财务资料等,且该行为对非吸犯罪起到帮助或促进作用。
二、责任层级划分
1.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若财务人员为管理层(如财务总监、经理),主导或决策财务层面的非吸操作(如设计资金流程、制定返利规则),则属主犯,需对全部犯罪数额负责;
2.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普通财务人员(如会计、出纳)若明知非吸仍积极执行(如收取公众资金、登记投资人信息),则属从犯,按其参与的数额及作用量刑;
3.无责情形:若财务人员仅从事常规记账、报销等工作,对非吸行为不知情(如未接触资金端、未参与返利计算),则不构成犯罪。
三、量刑参考
非吸罪的量刑分三档:
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财务人员若为从犯、自首或退赃,可从轻/减轻处罚;若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结论:财务人员是否担责,关键在于“明知+参与”。需结合其职位、行为细节、主观故意等具体事实认定,不可一概而论。建议涉案财务人员及时委托律师,梳理证据以明确责任边界。
二、非吸案件中退赔顺序是什么样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非吸案件退赔顺序及规则如下:
1.优先返还原则:涉案财物(含查封、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应优先用于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剩余部分再依法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
2.退赔范围:仅返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已获得的利息、分红等回报需抵扣本金(如已获利息超过本金,超出部分应追缴)。
3.比例分配规则:若涉案财物不足以全额返还所有集资参与人本金,按各参与人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
4.程序要求:涉案财物处理需在诉讼终结后,由执行法院依法执行,扣除必要的诉讼费用(如评估、拍卖费)后,及时向参与人返还。
注:无法律规定特定群体(如老年人、大额投资者)享有优先分配权,统一按本金比例公平分配。
以上为现行法律框架下的退赔规则,具体执行需结合案件实际财物状况确定。
三、非吸案件中追缴和退赔该如何操作
在非吸案件中,追缴和退赔按以下方式操作:
追缴
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进行追缴。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审判阶段,法院会对已查明的财物依法判决追缴。若财物被他人善意取得,一般不予追缴;若为恶意取得,应依法追缴。
退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主动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收益退还集资参与人。退赔以违法所得为限,对于其合法财产不得用于退赔。法院在判决时会明确退赔金额和对象。执行阶段,由法院负责执行退赔,按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人。若部分违法所得已用于清偿债务或转让给他人,符合法定情形的,司法机关可责令相关人员退赔。
当探讨非吸案件中财务人员要担什么责任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财务人员除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外,在民事方面,若因自身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财务人员的责任认定还和其在非吸案件中的参与程度、主观故意性等有关。如果财务人员只是执行上级命令,责任可能相对较轻;若积极参与策划等,责任则会加重。要是你对非吸案件中财务人员的责任范围、量刑标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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