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计算诈骗罪要用什么样的方法
诈骗罪数额计算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金额为准。若存在多次诈骗,未处理的,应累计计算诈骗数额。案发前已归还的,应予以扣除。
对于以借贷为名诈骗财物,诈骗数额为被害人实际交付金额减去正常利息部分。若诈骗所得财物被转手销售,一般按实际销赃数额认定;若销赃数额明显低于实际价值,按实际价值认定。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财物为诈骗目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应定罪处罚。在计算时要综合全案证据,准确认定诈骗行为和数额,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二、计算诈骗罪损失的方法究竟是什么
计算诈骗罪损失一般以被害人因诈骗行为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准。具体而言,应考量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被害人直接交付给诈骗分子的财物,如被骗走的现金、转账款项、交付的物品等。间接损失通常是由直接损失引发的其他财产损失,像为挽回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间接损失的计算需与诈骗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具有合理性。
在计算时,要扣除被害人已获返还的财物。若诈骗分子用骗得财物进行投资获利,获利部分也应计入被害人损失。此外,若存在连环诈骗等复杂情况,需综合各环节准确认定每个被害人损失。
三、计算诈骗罪数额应该采用什么方式
计算诈骗罪数额通常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金额为准。对于既遂部分,以被害人因诈骗行为而实际损失的财产数额认定。在存在多次诈骗的情形下,应将各次诈骗金额累计计算,但如果有已经被处理过的诈骗金额则不再重复计算。
在未遂的情况下,诈骗目标数额巨大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当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时,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此外,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支付的犯罪成本,如手续费等,不扣除;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可从诈骗总数额中扣除。
当探讨计算诈骗罪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时,除了明确计算方法本身,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诈骗财物的追缴与返还,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另外,诈骗罪量刑时犯罪数额是重要依据,但不同地区数额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如果您对诈骗罪计算方法在不同案例中的应用、诈骗财物追缴流程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