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一部分职工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由于劳动保障部门向自己提供的材料当中包括自己的病历,在这种情况下有一部分人并不愿意把自己的病历交出去,认为病例属于自己的隐私,其他人是没有资格进行查看的。所以在下文当中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病历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病历吗?
工伤认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复议申请书。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 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我们可以看出,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携带一定的资料当中就包括受伤职工本人的病历。因此,大家在申请做工伤认定的时候,最好还是要把自己的病历交出去,因为这样才更有利于自己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结果才能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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