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2
浏览10w+
李阳律师
李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50人
专家导读   第一百八十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ArticleTitle}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遇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要及时的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因此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都会进行起诉来解决,主要的依据法律就是刑事诉讼法,那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是什么?

第二审程序又叫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上诉可以上诉状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上诉人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二、法律依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二十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第二百二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二百二十八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和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第二百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三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比较严重的案件,对于受害者还是社会影响都是比较大的,这样的状况下对于案件的处理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如果出现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的可以再次进行上诉,从而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失。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8.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是什么?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2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1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5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8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1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2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4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泰州178****414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813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871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由于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是什么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或判决不服,而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对一审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重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程序。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
34浏览 2024-10-13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10w+浏览2023-09-05
什么是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10w+浏览
行政类
什么是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是指第二审法院针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的审判。第二审程序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而引发的,因此,又称为上诉审。第二审不同于第一审,比如:(1)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审判组织可以是独任制和合议制两种。(2)第一审着重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实进行审理,并在此基础上适用法律,作出裁判。
31浏览 2025-01-31
民事诉讼第二审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第二审的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br/>1、立案<br/>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或上级人民提出上诉;二审审查一审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br/>证据交换;<br/>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br/>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br/>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br/>【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br/>【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br/>【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br/>【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br/>【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br/>【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br/>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br/>【7】宣判。<br/>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br/>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414浏览
什么是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10w+浏览2024-11-03
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包括受理立案申请、公开开庭审理等步骤。开庭前三天需书面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人员等信息。公开审理案件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公告。案件移交审判庭后,按法律规定审理。开庭时,裁判长宣布开始,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法官名单,阐述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回避请求,随后进行法庭调查。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第二次离婚诉讼程序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立案。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9浏览 2025-02-19
第二审程序又称
10w+浏览2024-10-22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诉讼第二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上诉程序,即败诉方在一审后上诉期向上一级法院(非初审)提起,针对未生效裁判的再审。二审核心任务是组建合议庭,全面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程序合规性,不受上诉范围限制。
15浏览 2024-06-11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作为两个的不同审级的审理程序,除了审级不同以外,<br/>第二审程序和<br/>第一审程序还有许多不同点:<br/>(1)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br/>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权而发生。<br/>(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br/>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br/>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br/>(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br/>一审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而二审审查的范围除此以外,其直接审查对象还包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br/>(4)审理方式不同。<br/>一审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br/>(5)裁判方式不同。<br/>一审判决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质量,可以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确认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和变更判决等二审判决则限于维持原判、依法改判两种,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审。<br/>(6)审理期限不同。<br/>《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这就是说,二审的审理期限比一审期限少1个月。<br/>(7)性质不同。<br/>归根到底,由于审判依据和审判任务的不同,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人民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对下一级人民的审判监督权,其性质是对第一审裁判合法性的审查,是将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解决。
328浏览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有哪些区别
10w+浏览2023-09-01
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如何处理
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区别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1、审判监督程序是针对已经生效的法院裁判。第二审程序只针对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裁判。2、审判监督程序对于没有执行完的裁判可以中止执行,第二审程序没有中止执行。3、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比较严格,第二审程序只要符合上诉理由即可。
25浏览 2025-02-08
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有什么区别
10w+浏览2024-11-10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35****526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1****331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133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