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劳动仲裁开庭完后交证据分情况。通常,过了仲裁庭规定举证期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拒绝采纳。
2.若有新证据,即庭审结束后才发现且和案件基本事实相关的,能申请提交。
3.仲裁庭会审查证据关联性、合法性等。若证据对审理影响重大,或被接受并重新质证;若影响小或应在期限内提交,可能不被接受。证据是否认可由仲裁庭定。
二、劳动仲裁开庭完毕是否可补充证据
1.劳动仲裁开庭结束,补充证据通常要获仲裁委准许。
2.若新证据是定案关键,或有正当理由无法庭审前提交,仲裁委可能接收,比如不可抗力致证据未及时取得。
3.若证据已在手中却无合理理由未开庭提交,仲裁委可能拒绝。
4.当事人要在规定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需补充则及时与仲裁委沟通,按要求来做。
三、劳动仲裁开庭时可不可以提出新诉求
1.劳动仲裁开庭时,通常不能随意提新诉求,应在申请仲裁时就明确所有请求。
2.若新诉求和原请求不可分,像基于同一事实、法律关系产生的诉求,仲裁庭会合并审理。
3.若新诉求和原诉求可分,属于独立劳动争议,仲裁庭一般不在本次审理,需另行申请。
4.开庭提新诉求要依具体情况,不可分可争取合并,可分则另行申请。
当我们探讨劳动仲裁开庭完了之后还能交证据不这个问题时,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通常即便庭审结束,若有新的重要证据足以影响裁决结果,且能说明合理理由,仲裁庭也可能允许补充。但提交新证据不及时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纳。此外,后续补充证据和庭审质证等环节也有相应程序和规则。要是你对劳动仲裁结束后补充证据的具体流程、规则,以及证据效力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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