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团伙怎么认定诈骗行为
认定团伙诈骗行为,关键在于各成员之间有无共同诈骗故意及共同实施诈骗行为。
从主观方面看,需证明团伙成员之间存在意思联络,都明知诈骗行为及目的,并积极追求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比如事前共谋策划诈骗方案。
客观上,各成员实施了一系列诈骗行为,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使被害人处分财产。若有人负责编造虚假项目,有人负责联系被害人,有人负责收款等,分工协作完成诈骗,这些行为相互关联、共同指向诈骗目的,就构成团伙诈骗。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审查各成员在整个诈骗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参与程度、作用大小等,来准确认定团伙诈骗行为,并据此定罪量刑。
二、团伙诈骗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团伙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人共同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其认定标准如下:
主体方面,需两人及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共同故意实施诈骗,且具有明确分工。
主观方面,各成员均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事前通谋或事中形成共同故意。
客观行为上,成员相互配合实施诈骗,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数额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即可能构成犯罪。不同地区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三、团伙诈骗量刑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团伙诈骗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是根据诈骗数额,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数额越大,刑罚越重。二是看犯罪情节,包括在团伙中作用(主犯从重,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是否诈骗救灾款物等特定款物、有无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对组织者、领导者按全部犯罪处罚;参与者按所参与犯罪处罚。如诈骗“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当了解了认定团伙诈骗行为,关键在于各成员之间有无共同诈骗故意及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后,还有一些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团伙诈骗中,从犯应如何认定与量刑?一般来说,在团伙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为从犯,量刑通常会轻于主犯。还有,团伙诈骗所得财物如何处理?往往会依法追缴,返还给被害人。若你对团伙诈骗的认定标准,从犯的法律责任以及财物处置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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