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请求撤销婚姻,需向人民法院提出。法院审理后,若查明属于胁迫情形,将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
二、受胁迫结婚后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受胁迫结婚,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申请撤销。受胁迫的一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
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能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人证言、聊天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证明婚姻关系存在且受胁迫的事实。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即撤销婚姻)、事实与理由。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若查证属实,将判决撤销该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三、受胁迫结婚申请撤销婚姻被拒怎么办
若受胁迫结婚申请撤销婚姻被拒,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处理。若婚姻登记机关拒绝撤销,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拒,可在有新证据后再次起诉。需注意,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申请;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了解了受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这些关键内容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探讨。比如在胁迫行为隐蔽性较强时,如何收集有效的受胁迫证据来请求撤销婚姻。另外,若受胁迫方因客观原因超过了一年的请求期限,在法律上是否还有其他补救途径。如果你对受胁迫结婚撤销婚姻的证据收集、超期限补救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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