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有过户费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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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2、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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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没有办理过房产过户的公民不太了解,当地的房管局针对房产过户的时候,实际上是有过户费的,也就是说房产过户不是免费的。虽然每一套房子在过户的时候,具体要交纳的过户费用可能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过户费的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是,夫妻离婚房子有过户费怎么算?

一、夫妻离婚房子有过户费怎么算?

1、税类

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登记费80.00元

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工本费20.00元

二、所需材料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房产证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协议离婚的还得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法院判决离婚的还得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三、具体流程

1、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是不需要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公证的话,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公证费用);

2、房产交易办理

3、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房产产权登记

5、取证

四、相关法律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虽然有着大概统一的计算方法,比如说需要当事人交纳印花税,契税,登记费和工本费等不同的税费,但是我们也可以说,有些地区可能在房产过户的时候需要交纳的过户费用,还包括其他。房产过户的时候,当事人在过户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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