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邓泳怡律师拥有十余年的法律实务经验,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并完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构建了深厚的民商法学理论体系。她是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的一员,执业证号为144xxxxxxxx339788。其服务地区主要为中山,办公地址位于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2号紫马奔腾广场3座20层。她兼具多重专业身份,是第十届中山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跨境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还入选了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并且是中山市律师行业“百千万工程”法律服务团成员、中山市涉外法律服务团成员,荣获“2024年度热心公益事业律师”“2024年度中山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委员”等荣誉。她曾担任本地综合类大型集团企业法务负责人,熟悉企业运营全流程,擅长公司运营管理、风险防控等公司法律事务。
信用卡纠纷案件
被告熊XX因信用卡纠纷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行诉至法院。原告请求判令熊XX清偿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分期手续费等,还要求熊XX配偶雷XX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并支付基础律师费及按欠款金额8%计算的增加律师费。熊XX委托邓泳怡律师代理此案。邓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委托人沟通,梳理案卷材料,明确核心争议焦点:一是涉案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是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是否过高;三是原告主张的按欠款金额8%计算的增加律师费是否应得到支持。
精准辩护获胜诉
围绕争议焦点,邓泳怡律师展开分析。针对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核查原告是否有雷XX签字确认的共同还款材料及债务用途;针对违约金问题,结合法律规定和金融贷款利率等论证其合理性;针对律师费问题,审查增加部分是否实际支出。庭审中,邓律师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提出涉案债务属熊XX个人债务,雷XX不应担责,违约金过高、增加律师费未实际支出不应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邓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熊XX偿还本金、分期手续费及相应利息,支付律师费1000元,驳回原告要求雷XX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支付违约金及增加部分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成功为熊XX排除夫妻共同债务,削减高额费用,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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