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条文内容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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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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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众斗殴罪条文,其实主要也就是指《刑法》中对此罪的规定,往往涉及到的就是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但是在对聚众斗殴犯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法律明确规定了此时仅仅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进行处罚。具体聚众斗殴罪条文内容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条文内容是怎样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三)、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四)、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罪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后者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

其中就对此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在一般情节下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但如果存在较为严重的情节,那此时最高可以对罪犯处10年有期徒刑,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无法获得缓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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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司法解释原文
聚众斗殴是严重违法行为,参与者需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受伤者可向对方提出民事诉讼,但致死行为人若违法则不予受理。 附带民事诉讼遵循责任明确原则,被告人因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致重伤或死亡者承担主要或全部赔偿责任,同案被告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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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的表弟因为聚众斗殴被警察抓了,现在在拘留所,我想知道聚众斗殴罪法律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聚众斗殴罪法律条文的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br/>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br/>(一)多次聚众斗殴的;<br/>(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br/>(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br/>(四)持械聚众斗殴的。<br/>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br/>聚众斗殴罪的相关法律<br/>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br/>聚众斗殴1次,双方参与人数达到5人,6个月-1年6个月有期徒刑。 <br/>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br/>聚众斗殴3次的;聚众斗殴双方达到20人以上、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4年-5年有期徒刑。<br/>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br/>(1)每增加轻微伤1人,可以增加1个月-2个月刑期; <br/>(2)每增加轻伤1人,可以增加3个月-6个月刑期;<br/>(3)聚众斗殴次数超过3次,每增加1次的,可以增加6个月-1年刑期; <br/>(4)聚众斗殴人数超过20人,每增加3人,可以增加1个月-2个月刑期; <br/>(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可以增加6个月-1年刑期;<br/>(6)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1年-2年刑期。<br/>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或者减少刑罚量: <br/>(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可以增加基准刑20%以下; <br/>(2)聚众斗殴致公私财物损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br/>(3)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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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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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律师意见书全文
1、某某属于一般尾随者,不属于积极参与者。2、法定情节及酌定情节。3、具体建议:恳请贵院对其不起诉或者对其从轻处理,辩护人请求贵院能采纳上述辩护意见,让其早日回归社会,以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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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说他最近跟人打架遇到了危险,然后就想打听一下聚众斗殴和持械聚众斗殴标准是啥?
[律师回复] “持”基本有两个方面,是一种行为,即握、拿、使用、携戴或携带;也是一种状态,即随着行为人的身体并为行为人能有效支配的一种状态。既然作为聚众斗殴罪的加重量刑情节,那么,认定“持”的行为离不开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聚众斗殴。如斗殴中,为了战胜对方并未约定双方持械,而某人手中暗藏铁钉或者绣花针,也应认定为持械。如果不是为了聚众斗殴,临时发生纠纷中而使用前述工具,则不是持械聚众斗殴中的持械行为。<br/>既然持的行为有两个方面,那么为了聚众斗殴,何时开始算作是聚众斗殴的持械行为着手之点?聚众斗殴罪的着手,一般认为只有双方开始实施斗殴的行为,才能被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一旦双方实际发生斗殴,犯罪即为既遂。因此,只要双方已经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为既遂,而在斗殴前的所有行为均为预备行为。由于持械是量刑情节,那么持械的行为也应当从开始斗殴时计算。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刑法之所以将持械规定为加重的量刑情节,用意在于禁止这种持械行为本身。因为持械行为往往容易激化矛盾,使问题更不容易得到解决,而且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比不持械的后果严重得多。刑法这样规定体现的是“打早”。如果认定持械行为必须要到斗殴开始,那么立法用意将不能得到体现。所以笔者认为,持械行为的‘持有’实际上是聚众斗殴罪的预备阶段,即为犯罪创造条件,那么在预备中开始初持械,在聚众斗殴之前丢掉后再参加斗殴的行为,显然不是预备中止,对聚众斗殴而言,还能不能定为持械聚众斗殴?笔者认为,这种行为形式上符合持械聚众斗殴,但是已经不具有持械斗殴的危害性,因此,不宜再作为加重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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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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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聚众斗殴的且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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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犯罪构成有哪些内容
1、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体聚众斗殴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能由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两种人构成。2、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客体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3、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观方面聚众斗殴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4、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聚众斗殴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斗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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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姐姐因为犯了聚众斗殴,打伤了人,现在被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刑,聚众斗殴刑事辩护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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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内容
聚众斗殴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能由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两种人构成。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是指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斗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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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一个姐妹因为不满别人的行事作风,就开始聚众斗殴,聚众斗殴案件刑事上诉状范文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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