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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郑州市公安局XX分局的警察突然出现在河南XX公司,将公司主管仝XX和财务人员郁XX抓获。这一切源于该公司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案发调查
河南XX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注册成立,实际控制人孙XX和合伙人刘XX为获取非法利益,在郑州市XX区安排仝XX等人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公民个人手机号及验证码,用于京东XX,郁XX则负责转账结款。2021年3月份以来,该公司共计购买54534条公民个人手机号码,非法获利50余万元,仝XX获利1万元,郁XX获利7000余元。
郁XX的辩护人魏潭良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魏潭良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郁XX作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郁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仝XX、郁XX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考虑到二人是从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以及大部分违法所得已追缴等因素,决定对二人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仝XX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郁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二人的违法所得也被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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