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66条有些什么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7-25
浏览10w+
孙伟伟律师
孙伟伟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24人
专家导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ArticleTitle}

很多人对刑事案件都不怎么了解,对于刑事法的了解更是是少之甚少。不管是不是需与否,还是建议大家有时间多多了解法律知识,必要的时候还是能大家带来帮助运用到类似法律知识,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一个刑诉法66条有些什么内容?来看看

一、刑诉法66条有些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等情形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被拘留人;

5、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的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6、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7、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调查的。

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国民安全和社会和谐的有效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而制定的法律武器。刑诉法66条也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去触犯法律的底线道德,远离那些不道德的灵魂,做一个遵法守德的好国民。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诉法66条有些什么内容?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1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3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1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8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4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7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1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刑诉法33条包括哪些内容?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2、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其他。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条件有些什么内容
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的重要手段,适用条件包括:1对像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嫌疑人;2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不致危害社会;3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以避免社会风险;4羁押期将满而案件未结,依法应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的特殊状况和司法效率。
44浏览 2024-08-13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内容
当我们想要进行民事诉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原告必须与该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比如是自然人、企业等合法实体。其次,我们需要明确被告的身份和信息,以便法院能够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然后,我们需要提供具体的事实和法律理由来支持我们的诉求。最后,我们要确保该案件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并且受诉法院具有管辖权。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我们的民事诉讼才能被法院受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分户验收的条件有哪些验收内容是什么
分户验收需五个法定条件满足:工程完工、质量合格、数据完整、功能抽查达标和相关文件齐全。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楼面、墙面、天花板的平整度与完整性,使用小锤敲击检测;窗台及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900毫米,确保安全。
3浏览 2024-06-20
刑诉法解释90条以内的内容有哪些?
刑诉法解释90条以内的内容大致分为自诉与公诉、管辖、辩护与代理、询问、证据搜集、证据鉴定等等。刑诉法的颁布实施有助于诉讼前后的程序公正性和具体执行的公正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订立合同的主体适格,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依法成立,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就生效,合同成立的规定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20浏览 2024-10-13
刑诉法七十五条有哪些内容
监视居住应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实际居住地执行,无固定住址可在特定居所实施。若居住地执行妨碍侦查且获上级公安部门批准,可在特定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或办案场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除无法通知外,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监视者亲属。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内容成立条件是什么
非要式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成立条件是:1、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9浏览 2024-10-06
内业工作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绩效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9、统计管理及内部文秘管理工作。要保证工程竣工资料完整,及时跟踪完成情况,及时完成对样窗成品的检验、齐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形成一流的工程施工资料、根据项目需要;8,根据时间节点,并及时跟踪、管理。一个优良的建筑产品、成本控制部及相关部门沟通、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更新、计划、准确,而且要求它的技术资料真实完整、协助部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的进度,不仅要求它的使用功能安全可靠;4,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相关报表的台账登记,形成需求汇报表;5、使用;2,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对送检材料的下单数量:1、质量,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负责工程管理部计划、质监等部门联系,按时提报到相关领导。工程内业资料是建设施工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及时上报相关领导、负责根据项目需求、负责与质检、根据项目需求汇报表,并获得材料送检报告,并形成单项目台账、系统;7、具体要求及时与工艺处确认工程内业一般指的是在项目建设中负责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负责工程管理部账务报销工作、维护,从而为建设一流工程项目提供资料方面的保证。工程内业的主要工作包括,不断丰富知识、上报工作;3、负责工程管理部档案管理工作、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6、及时与加工厂
9.5k浏览
刑事诉讼法第80条内容有哪些
该法条描述的是先行拘留的情况。什么是先行拘留,那就是公安机关、国安部门或者是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恶劣的行为或者态度,是可以提前把他控制起来,控制之后再去补全手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什么条款是必备的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一、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二、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试用期、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福利待遇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2浏览 2024-09-15
学校内部资料的内容内容内容是不是学校内部人员自己编
[律师回复]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伤害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学校是否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如果学校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责任,则可以免责;如果未尽教育、管理的职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br/>《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br/>《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br/>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br/>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br/>(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br/>(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br/>(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br/>(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br/>(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br/>(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br/>(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br/>(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br/>(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br/>(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br/>(十<br/>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br/>(十<br/>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438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诉法66条有些什么内容?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34****519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78****91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481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