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与理念
王泽明律师毕业于九江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19年起在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七年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是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九江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外聘讲师、九江学院校友会法律分会副会长等职务。王泽明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坚持“客户至上”,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务实的法律解决方案。他将法律知识与商业洞察相结合,在传统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事务以及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等领域展现出出色的业务能力。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王泽明律师团队曾代理原告龚X,就其参与的九江某大型商业广场八个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向项目的发包人、总包方及分包方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龚X与案外人付X、被告陈某以合伙形式完成工程,此前生效判决确认龚X在合伙体中占29%份额,有权按此比例向发包方主张权利。该工程发包链条复杂,各被告对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责任主体存在巨大争议。王律师精准定位龚X“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A公司及总包方C公司主张权利。同时,他系统梳理系列案件证据,构建完整债权证明体系。庭审中,各被告提出抗辩,但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逐项核清欠付款数额。最终,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判决A公司、B公司、C公司向龚X支付相应工程款,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三被告承担。此案件是典型的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方主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王律师通过精准运用法律和娴熟运用证据,帮助当事人直接向源头追索欠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解决招投标资格争议
在招标方依法依规取消不合格中标候选人资格案中,王泽明律师作为被上诉人B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一起因招投标资格争议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上诉人A公司被公示为“XX区XX中心二期”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因业绩不符被其他投标人提出异议,B公司经专家会审取消其资格。A公司不服起诉,要求确认中标资格或赔偿损失约1045万元。王律师紧扣招标文件文义,界定业绩要求,强调程序正当,捍卫专家会审结论的效力,驳斥A公司的损失索赔,剥离无关被告C公司。江西省XX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驳回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此案件中,王律师通过深入剖析招标文件条款,强调程序规范性和专家意见权威性,维护了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使客户B公司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
确认合伙份额纠纷
在一起合伙合同纠纷中,委托人龚X与陈X、付XX就九江某广场等绿化工程项目的投资本金返还、收益分配产生分歧。龚X主张三人合伙份额平均分配,要求支付剩余投资款及收益约492万余元,两被告则有不同抗辩。王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虽无书面合伙协议,但三方曾共同起诉发包方并签署《合伙人委托付款协议》,为确认合伙关系奠定基础。本案核心难点在于确定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及已获收益。王律师提交了三方共同委托出具的《账务整理报告书》作为关键证据,被告方虽曾对报告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但最终撤回申请。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观点及财务报告的证据效力,认定合伙关系成立,根据实际出资额确定合伙份额,确认龚X出资占比29%。经核算,陈X超额收取工程款,法院判决其向龚X支付超额部分1,181,337.03元,并驳回龚X其他诉讼请求。此案件明确了合伙关系认定、份额确定依据、关键证据作用及权利主张路径等原则。
综合服务能力
王泽明律师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纠纷、公司经营纠纷领域成功代理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70%。同时,他在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常见民商事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擅长通过多方谈判与诉讼策略结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还为上海XX阀公司、江西X纺织公司、九江1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多家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深度服务九江市X区人民政府、九江1局等政府单位,在规范治理、风险防控及重大决策论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外,他参与了内蒙古乌海市X投资公司、乌海市X自来水公司等复杂的兼并收购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保障交易顺利推进。王泽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成为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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