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概述
李晖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自2002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他隶属于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广东-东莞,联系地址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30号浙商大厦1栋3105-3106室。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案件逾千件,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在强奸案、故意伤害案等刑事案件方面尤为专精,同时在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民事细分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刑事案件辩护经验
在刑事案件办理中,李晖律师有着精细化的防御艺术。他深知刑事案件的时效性,将侦查阶段的37天视为黄金救援期,在此期间,他会通过会见了解情况,并尽快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或《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争取在批捕前说服检察官不捕。会见当事人时,他不仅了解案情,还会向当事人讲解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当事人情绪。阅卷时,他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从笔录中寻找突破口,发现非法审讯嫌疑时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
庭审发问技巧
刑辩律师的庭审发问至关重要,李晖律师有着明确的目的。他认为发问不是为了获取新证据,而是为了展示对己方有利的事实。通过封闭式提问,让当事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这种发问方式能够有效地引导庭审走向,突出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为案件的辩护奠定良好的基础。
典型案例剖析
以黄X抢劫案为例,2006年2月3日凌晨,何X雇请黄X的货车伙同他人抢劫公司财物,黄X将被抢的铝质模具运到深圳,得运费800元。2007年3月28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X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黄X不服上诉,委托李晖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李晖律师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认为一审认定黄X构成抢劫罪证据不足,黄X主观上无抢劫故意、客观上未实施抢劫行为。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李晖律师的辩护意见,将黄X的罪名改判为转移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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