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合同法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6-20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合同法是什么意思

生活当中所有的书面合同都是双方存在合作交易的法律表现形式,而且现在的合同其实也是属于特定商品经济下的一种产物,书面合同已经潜移默化的进入到我们生活当中的很多方面,所以说注重对合同的管理当然也是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有序发展的。可能也只是有极少部分的人员不了解在我国合同法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合同法是什么意思?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一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实合同法也是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合同法就是要针对在生活当中所签订的以合作为目的达成的书面合同进行统一的法律约束的,从合同的设立到最终的终止都要参考我国的合同法去解决。而且双方签订的合同当中的约定如果和合同法有所违背的话,实际类似于这种合同就很有可能被法律上认为是无效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在我国合同法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4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4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5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合同效力·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京180****564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892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501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我国关于竞合犯是什么意思
竞合犯,又称犯罪的竞合,是指不同的犯罪彼此交织在一起。竞合犯是由两个以上具体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时适用于同一具体的犯罪事实,发生评价范围上的交叉、重合或者包容而形成的一种复杂犯罪形态,其基本特征是部分或者全部事实要素被数个刑法规范重复评价。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在我国其他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其他监护人其实就是指孩子的祖父母,兄弟姊妹,或者是和亲生父母关系特别密切的好朋友等这都称为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15浏览 2024-10-06
在我国股权是什么意思?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在我国监护人称谓是什么意思
一般就是直接写爸妈的姓名即可。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我国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40浏览 2025-01-25
在我国信托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让受托人处分的行为。我国的信托关系一旦成立,也就对信托当事人产生了法律效力,与大多数权利一样,信托自然也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总有出于某些原因,信托需要变更,变更显然不是想怎么变就怎么变的。
10w+浏览
金融保险
在我国其他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其他监护人其实就是指孩子的祖父母,兄弟姊妹,或者是和亲生父母关系特别密切的好朋友等这都称为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
22浏览 2025-02-10
附息国债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附息国债是什么意思问题解答如下, 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附息债券、贴现债券、零息债券、固定利率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 。<br/>附息债券又称分期付息债券和息票债券,是指在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或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持有人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据此领取利息。附息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会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br/>这是一种长期债券,期限一般在5年以上。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每年或每半年按票面利率支付持券人利息,到期时归还持券人本金。<br/>我国最早发行的息票债券是1996年第六期记帐式国债。其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是<br/>1<br/>1.83% ,每年6月14日支付利息。最近发行的息票债券是2002年4月发行的记帐式国债,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br/>2.54% ,每年4月18日支付利息。<br/>其中:<br/>P为债券价格,单位:元/百元面值;<br/>C=票面利率(年%)×面值(元/百元面值);<br/>为买方收益率,单位:年%;<br/>为买方自买入至持有债券到期整年利息支付次数,不足一年部分不再计算;<br/>为从买方自买入结算日到下一个最近的利息支付日的天数;<br/>息票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的计算:<br/>其中:<br/>P=息票债券价格<br/>C=年利息支付额<br/>F=债券面值<br/>=据到期日的年数<br/>对于一年支付一次利息的息票债券,我们有下面的结论成立:<br/>1、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平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等于息票利率。<br/>2、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折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高于息票利率。<br/>3、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溢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低于息票利率。<br/>息票债券的识别标志<br/>息票债券必须有三个显著的识别标志:<br/>1、发行债券的公司或政府机构。<br/>2、债券的到期日。<br/>3、息票利率,即以债券面值的百分比表示的年支付息票利息的金额。<br/>附息债券在发行时明确了债券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及付息日,到债券到期日时,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的债券。在结算公司办理托管的附息债券,在债券附息日时,发行人委托结算公司通过转帐方式向投资人办理债券附息兑付。<br/>附息债券每次付息时需要进行债权登记,一般每次付息日的前一个营业日为债权登记日,债券登记日日终前卖出的不享有本期利息。处于出押冻结状态或回购未到期即待返售的债券,本期利息归原持有人或回购方。在债权登记的付息过程中,发行人不迟于付息日上午将应付利息划至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付息日,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按债权登记日登记的债券托管名册所记载的各持有人的托管余额计算利息,并向持有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划付。
445浏览
在我国减刑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减刑是指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适当减刑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减刑的适用有着严格的条件,只有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的犯罪行为人才可能被减刑,如果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那么就不会被减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在我国他项权利是包括哪些意思
在我国他项权利是的意思: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房产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
34浏览 2024-10-03
在我国买车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在绝大多数的地方给车辆上牌照的时候也根本不需要专门提供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买车是根本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除非自己买车是贷款买车的,因为银行需要劳动合同的证明收入状况。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在我国监护人的权利是什么意思
其他监护人其实就是指孩子的祖父母,兄弟姊妹,或者是和亲生父母关系特别密切的好朋友等这都称为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等等。
47浏览 2025-02-10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在我国合同法是什么意思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56****908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8****938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754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