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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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全日制的劳动合同,这个词大家似乎都很陌生,关于全日制,一般就是一些大学会有全日制的规定内容,合同的全日制是什么意思呢,很多网友都表示疑问,那么今天小编就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什么的问题给大家解答一下。
关于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什么?

全日制的劳动合同,这个词大家似乎都很陌生,关于全日制,一般就是一些大学会有全日制的规定内容,合同的全日制是什么意思呢,很多网友都表示疑问,那么今天小编就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什么的问题给大家解答一下。

一、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什么

标准劳务关系,全日制的属于正常劳动者,民事法律关系一般是劳务人员(退休人员)

二、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贡献给甲方事业。甲方愿意招用乙方为其员工,在努力提高投资方投资回报的同时,致力于提高员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三、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该岗位职责如下:

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三)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工作地点按下列第 款决定: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 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须要征得乙方的同意。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点工作:

(1) ;

(2) ;

(3) 。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以上工作地点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和普通合同也是一样的,同样规定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及要履行的义务,一般里面会规定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地点以及工作量,还会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劳动者怎么样的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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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实际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用工。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内的一些灵活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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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减少失业现象。在劳动力大量过剩、劳动力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就业机会短缺的背景下,企业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对人力资源的客观需求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招用非全日制职工,可以给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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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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