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诉讼中,准确把握法定从轻情节并合理运用,往往能对案件走向起到决定性作用。被不起诉人A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行为看似已构成犯罪,但其中存在诸多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2020年执业的赵婧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些关键要点,为当事人制定了完整的辩护策略。
赵婧律师接案后,立即开展了全面的调查工作。2020年执业至今,赵婧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深知证据收集和情节梳理的重要性。她围绕从犯地位、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整理。
之后,赵婧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申请作出不起诉决定。2024年3月5日,赵婧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被不起诉人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请求作出不起诉决定。3月10日,检察机关初步答复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证据和情节。赵婧律师于当日补充理由,附上相关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指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也应予以考虑。经过赵婧律师的努力,最终检察机关综合全案情节,于3月15日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赵婧律师还全程指导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当事人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最大化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成功辩护,不仅为被不起诉人A彻底免除了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守护了当事人的职业前途,也为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涉网络犯罪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不起诉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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