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诉讼中,立功情节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有着重要影响。在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立功情节成为了整个案件走向的关键转折点。2022年执业的张飞勇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一机会,为朱某争取到了罪轻不起诉的结果。
张飞勇律师接受朱X及其家属委托后,接案当天便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案卷材料。2022年开始执业的张飞勇,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年均办理刑事案件20余件,主攻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他仔细核实朱X涉案事实、地位作用及到案经过,确认其具备从犯、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关键从轻、减轻情节。
之后,张飞勇律师指导朱X构成立功事宜。他引导朱X提供同案犯相关线索,并协助司法机关联系同案犯,将其约至指定地点,配合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同案犯。结合朱X系在校学生、立功表现、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等特点,张飞勇律师确立了罪轻不起诉的核心辩护思路。
2025年X月X日,张飞勇律师第一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朱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额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检察官初步答复需进一步审查。张飞勇律师随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从犯、立功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不起诉的相关规定,补充理由称朱X的立功表现以及其他从轻情节显著,且其为在校学生,应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这次沟通,检察官表示会认真考虑律师的意见。
2025年X月X日,张飞勇律师再次与检察官沟通,强调朱X立功的重要性以及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必要性。检察官表示会综合全案情况进行判断。张飞勇律师补充说明朱X的行为对社会危害较小,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意见,认定朱X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立功表现、系从犯、坦白、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朱X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发还扣押物品、将退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张飞勇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抓住立功这一关键程序,与检察机关进行了有效的沟通,最终为朱X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体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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