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民事判决书依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1
浏览10w+
李阳律师
李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50人
专家导读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实物分割,价金分割,作价补偿。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ArticleTitle}

一、离婚财产分割民事判决书依据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实物分割,价金分割,作价补偿。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离婚财产分割注意哪些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夫妻关系名存实亡,选择离婚后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为男女平等原则,应当均分。当然夫妻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对离婚财产自行分割,如果对财产分割不满意的可以选择法院调解,调解不成的只有让法院来判决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财产分割民事判决书依据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8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1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38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4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3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7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财产分割·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同居财产分割判决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同居财产分割判决书的依据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了哪些规则
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具体依据: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义务分配情况、合同履行程度以及各方违约程度大小等综合因素;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权。当事人订立合同后,一方要解除合同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提出。
9浏览 2024-09-23
夫妻财产分割民事判决书依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财产分割民事判决书依据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br/>(<br/>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br/>(<br/>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br/>(<br/>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br/>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哪些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br/>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br/>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br/>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br/>(<br/>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br/>(<br/>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br/>(<br/>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br/>(<br/>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br/>(<br/>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59浏览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判决书依据有哪些?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判决书依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实物分割。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哪些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所作判决、裁定明显不当的,或者当事人提出申诉的已生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裁定明显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3浏览 2024-10-05
您好,我朋友和他女朋友同居,我分手了,因财产起诉,现在下了同居财产分割判决书,想咨询一下,同居财产分割判决书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br/>司法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br/>(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br/>(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br/>(3)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br/>(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r/>2、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婚姻法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br/>笔者认为,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br/>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br/>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因此,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宜依据等分原则处理。<br/>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孩子尚在哺乳期(不满两周岁),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建议电话咨询本律师。
171浏览
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了哪些规则?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义务分配情况、合同履行程度以及各方违约程度大小等综合因素,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权。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具体依据了哪些规则
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具体依据: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义务分配情况、合同履行程度以及各方违约程度大小等综合因素;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权。当事人订立合同后,一方要解除合同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提出。
2浏览 2024-09-09
您好,我朋友和他男朋友同居,现在分手了,财产起了纠纷,现在想请问一下同居财产分割 判决书的依据是什么啊
[律师回复] 同居财产分割 判决书依据是<br/>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譬如,某男独自经营着一家书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女友的名字。这个书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女友,可女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书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如果真把店给了女方,她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书店分割给男方,仍由他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男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女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与前面的清算和确权一样,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时,也很重要。  除了共同购置财产外,两人也有可能共同创造出一些财产或收益。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和公司股权。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两人经共同努力,创造出了一项知识产权,但在发表(著作权)或申请专有权利(专利、商标)时,只署了一个人的名字。二人关系好时,未署名者无怨无悔,甚至把帮助自己的恋人,当做一种幸福的奉献。可是一旦关系破裂,就翻过脸来指责对方独吞了共同的智力成果,要求讨回自己的权益。这样的事屡见不鲜,尤其是在文学和艺术创作领域表现得更为突出。  其实,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虽说在两人感情好时,这么做似乎有点难以启齿,但是与可能会因为权益不清而招致的尴尬和伤害相比较,两个人理智地进行约定还是值得的。这么做表现出的是一种负责的态度,应该不会给两人的关系造成致命的伤害,或不快的阴影。  最后一点,如果纠纷不幸产生了,最好不要打官司。因为,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调整这种特有的非婚姻状态,法庭只能参照《民法》和《婚姻法》的相关条款
18浏览
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了哪些规则?
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的规则包括《民法典》以及《民事诉讼法》,如果是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的,此时就需要按照实体法律法规以及程序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合同的纠纷,具体的法院在解除合同民事判决书中依据了哪些规则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民事判决书依据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78****627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77****295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5****657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