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凤东律师于2023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领域。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和医疗损害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在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分别为患者B家属和哈尔滨某医院。争议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院方认为患者父母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且有农田出租,不属于“无其他生活来源”;二是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三是精神抚慰金是否按责任比例折减。
起初,患方掌握了患者在多家医院的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证据,但关键缺失在于没有尸检报告,证明院方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困难。
姚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全面梳理了患者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四家医院就诊的证据,系统整理各阶段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以此证明院方延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及错过肝移植时机。同时,他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院方存在多项过错、原因力为同等原因,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院方对被扶养人生活费提出抗辩,认为患者父母“未做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有生活来源”。姚律师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说服法院认定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院方上诉后,姚律师提交详细答辩意见,援引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成功维持一审判决,保住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全额。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院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04万余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二审法院驳回院方上诉,维持原判。
在处理证据问题上,姚律师的方法论可归纳为:优先全面梳理涉案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及时启动司法鉴定,获取关键证据;针对对方抗辩,运用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有力反驳;在上诉阶段,依据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维护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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