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中,涉及的民事争议核心在于公司是否达到司法解散的条件。蔡先生认为公司已实际停业、无法经营,股东间丧失人合性,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损,符合司法解散条件。从行政或监管方面来看,公司因政策改造拆除旧生产线并获得政府补贴,这一过程本身受到政策监管,但在本案中未引发明显的行政后果。刑事上,此案件不存在相关风险。
马国律师在判断主次关系时,优先处理民事领域的问题。这一选择基于案件事实,公司虽因政策改造拆除旧生产线,但未达到“经营管理严重困难、股东会机制失灵”的解散标准,且存在股权转让等其他解决途径。在二审中,对方提交录音证据主张公司资金被不当使用、股东矛盾激化,马国律师协助建材公司进行答辩,指出该录音仅为经营决策分歧,不足以证明治理机制完全失灵,蔡先生可依法自行召集股东会,公司治理机制未失效,股东分歧可通过股权转让等途径解决,未穷尽其他救济前不应解散公司。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公司不符合司法解散条件。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民事争议核心是被告是否应支付所欠货款及利息。以陈先生与张先生的案件为例,被告在购买灯光音响设备后,支付部分货款尚欠30000元,出具欠条承诺付款却到期未付。此案件不涉及行政监管后果和刑事风险。马国律师依据双方存在的合法买卖合同关系以及被告出具的欠条,为原告积极主张权益。法院认定被告未按约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
张X与王X的汽车配件买卖合同纠纷同样如此,双方通过微信达成买卖合意,被告欠付41950元配件款经多次催要拒不支付。马国律师为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债权实现。法院认定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
马国律师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600件。他深耕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合同法律事务、侵权维权等领域,是专职律师、单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单县人民法院调解员、法律援助公益律师,还获得过年度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多项荣誉。他秉持“忠于法律,恪守正义,诚信执业,坚守底线,维护权益,不负托付”的理念,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精准把控案件焦点,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处理此类民商交叉案件的核心方法在于准确判断法律关系的主次,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优先处理关键问题,同时充分利用证据和法律依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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